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年—2027年)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基金会官网

 

 

 

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

中长期发展规划

(2024年—2027年)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

规划周期:2024年—2027年

规划性质:基金会中长期发展指导性文件

适用范围: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各项目执行团队、合作单位及相关捐赠人

规划时间:2024年6月7日


 

第一部分  前言

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确保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自2018年1月17日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登记、依章程运行,坚持党建引领公益事业发展,围绕儿童救助、老年帮扶、困难家庭救助、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公益支持等方向开展慈善活动。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国家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进入2024年,基金会发展面临新的政策环境、社会需求和行业趋势。一方面,国家持续强调发挥慈善事业在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中的作用,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深圳基金会行业正从数量扩张阶段转向规范发展、质量提升、数字赋能、生态协同的新阶段。基金会在这一背景下,必须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明确使命定位,完善内部治理,提升项目专业能力,增强资源动员能力,扩大公益服务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本规划立足基金会章程宗旨和业务范围,结合前期业务工作基础和探索实践,参考深圳市及全国部分地区慈善组织、基金会发展规划的编制思路,围绕“党建引领、规范治理、品牌项目、资源筹措、专业服务、数字管理、透明公开、风险防控”八个方面,制定2024年至2027年中长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推动基金会实现依法合规、稳健运行、专业高效、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二部分  发展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基金会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于2018年1月17日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3440300MJL185276M,住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路坂田手造街文化街B栋B136-B138,法定代表人为柯玮。

基金会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 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残障儿童、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

2. 支持社会老年福利机构和困境中的老年群体;

3. 支持贫困地区、灾区、革命老区解决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4. 资助因重大疾病致贫的家庭。

二、党建工作基础

基金会始终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金会发展全过程。在日常运营中,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公益活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基金会积极组织员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最新要求,为后续建立健全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奠定了思想基础。

同时也应看到,基金会党建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党组织建设尚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待规范,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业务工作基础与前期探索

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围绕章程业务范围,持续在儿童救助、老年帮扶、困难家庭救助、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公益支持等方向开展探索性实践。2024年以来,基金会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中医领域专业优势,进一步明确了以“中医公益服务”为特色的业务发展方向,在公益义诊、基层健康服务等领域进行了前期探索。

(一)初步探索中医公益义诊服务模式

2024年以来,基金会开始探索组织中医专家开展公益义诊活动。通过小范围、多场次的义诊实践,初步积累了义诊活动组织、专家联络、群众动员、物资调配等方面的执行经验。基金会发现,基层群众对中医诊疗、健康咨询、养生科普有着切实需求,中医义诊具有社会价值和差异化优势。

(二)初步建立中医专家合作网络

基金会依托发起人及理事会资源,与河南、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部分中医专家建立了初步联系,了解了专家参与公益服务的意愿和条件。通过前期沟通对接,基金会对中医专家的专业领域、服务能力、可参与时间等有了初步掌握,为后续开展规模化、系列化义诊活动奠定了专家资源基础。

(三)形成中医公益服务发展思路

基于前期探索,基金会逐步形成了“以中医公益义诊为切入点,推动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服务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群众健康需求”的业务发展思路。拟将“爱心义诊 健康同行”打造为系列化公益品牌项目,并规划在革命老区开展专项义诊公益活动,以中医健康帮扶为特色,拓展基金会公益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积累跨区域公益服务初步经验

基金会在前期探索中,已尝试组织专家走出深圳、深入基层,在乡村、街道等场景开展公益服务,初步积累了跨区域活动组织、当地资源对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这些探索为后续规划期内开展系统化、常态化的公益项目提供了实践参考。

四、发展优势

(一)宗旨方向明确,政治引领有力

基金会业务范围聚焦儿童、老年人、困难家庭、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以及贫困地区、灾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群体和特殊区域,与当前国家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健康帮扶等政策方向具有较高契合度。基金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公益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二)中医公益特色鲜明

基金会已围绕中医义诊、健康科普、基层诊疗服务形成实践基础,具备打造“中医公益+健康帮扶+基层服务”特色项目体系的条件。中医“治未病”理念与基层健康帮扶需求高度契合,差异化特色突出。

(三)跨区域服务基础初步形成

基金会前期已尝试组织专家走出深圳、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服务,初步积累了跨区域活动组织经验,有利于后续拓展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基层乡村等公益服务场景。

(四)深圳公益生态资源较为丰富

深圳基金会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高,行业组织、公益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较为活跃,为基金会开展资源链接、项目合作、能力建设、规范治理提供了外部支持条件。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为基金会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学习借鉴经验。

五、面临挑战

(一)党建工作体系需要健全

基金会党组织建设尚需加强,党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生活需要规范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基金会作为中小型慈善组织,需持续加强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财务制度、项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

(三)项目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

前期探索性义诊活动具有良好社会价值,但项目化、标准化程度不足,后续需要建立项目立项、执行、评估、反馈、归档、信息公开等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项目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

(四)资源筹措渠道需要拓展

基金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资源筹措主要依赖定向募捐、发起人支持、理事会成员支持、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定向捐赠等方式,需要建立更加稳定、规范、透明的资源动员机制。

(五)专业人才和运营能力需要加强

慈善项目高质量发展需要项目管理、财务合规、法务风控、信息公开、传播推广、志愿者管理等方面专业能力支撑,基金会需逐步补齐人才和运营短板。

(六)品牌影响力仍需持续培育

基金会已开展初步公益探索,但品牌识别度、项目传播力、社会影响力仍需通过持续规范运作和高质量项目输出逐步提升。

第三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定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深入贯彻慈善法律法规和公益慈善政策要求,坚持依法办会、规范运行、专业发展、透明公开,围绕基金会章程宗旨和业务范围,聚焦儿童、老年人、困难家庭、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以及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等特殊群体和重点区域,充分发挥中医公益服务特色,推动慈善资源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提升基金会治理能力、项目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原则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金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基金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公益活动服务于国家大局和民生需求。

(二)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基金会章程,依法开展定向募捐、项目执行、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等工作。

(三)坚持宗旨导向原则

所有业务活动、项目设计和资源使用均应围绕基金会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展开,不得偏离宗旨,不得用于与慈善目的无关的用途。

(四)坚持精准帮扶原则

聚焦困境儿童、困境老人、重大疾病致贫家庭、基层群众、革命老区群众等真实需求,推动慈善资源精准识别、精准对接、精准使用、精准反馈。

(五)坚持专业运作原则

推动项目设计标准化、执行流程化、管理台账化、评估数据化,提升公益项目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依法依规向捐赠人、受益人、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披露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结果等信息,接受监督,增强公信力。

(七)坚持稳健发展原则

根据基金会资金规模、人员能力、项目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设定发展目标,避免盲目扩张,确保基金会长期稳健运行。

三、发展定位

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中长期发展定位为: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章程宗旨为根本,以中医公益服务为特色,以困境群体帮扶和基层健康服务为重点,以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乡村社区为重要服务场景,建设党建引领有力、依法合规、治理规范、项目专业、资源稳定、公开透明、具有中医公益鲜明特色的中小型慈善基金会。

第四部分  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底,基金会基本形成“党建引领、治理规范、项目清晰、资源稳定、执行有力、信息公开、风险可控”的运行格局,公益项目体系更加成熟,中医公益服务特色更加鲜明,跨区域公益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金会公信力、专业性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 党建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党建入章完成,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

2. 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基本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风险防控等制度有效运行。

3. 形成3至5个具有持续性和可复制性的公益项目,其中中医公益义诊、困境群体健康帮扶、革命老区公益服务等项目逐步品牌化。

4. 建立稳定的定向捐赠资源网络,捐赠人沟通、项目反馈、资金使用披露机制更加完善。

5. 项目执行实现全流程管理,做到立项有依据、执行有记录、资金有台账、结项有评估、信息有公开。

6. 公益服务覆盖儿童、老年人、困难家庭、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以及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等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

7. 基金会数字化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捐赠管理、项目档案、财务台账、信息公开、受益人反馈等实现规范化记录。

二、阶段目标

阶段

时间

重点目标

夯实基础期

2024年—2025年

推进党建入章和党组织建设,完善章程配套制度,梳理既有项目,建立项目台账,规范定向募捐和信息公开

提质增效期

2025年—2026年

党组织规范化运行,打造中医公益义诊、困境群体帮扶等品牌项目,拓展合作网络,提升项目执行质量

品牌发展期

2026年—2027年

形成稳定项目体系、资源体系和传播体系,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跨区域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2024年至2026年9月阶段性成果目标

到2026年9月,基金会应完成以下阶段性成果:

1. 完成党建入章,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

2. 完成内部制度梳理,形成党建、治理、财务、项目、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志愿者管理、合作单位管理等基础制度清单。

3. 对前期探索性公益项目进行复盘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4. 将“爱心义诊 健康同行”系列活动纳入规范化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立项书、执行方案、专家名单、物资清单、受益人登记、影像资料、结项报告等档案。

5. 完成“杏林传花——名中医走进革命老区义诊公益活动”筹备、执行和结项归档工作。

6. 建立捐赠人沟通机制,对已接受定向捐赠的捐赠人进行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反馈。

7. 初步形成中医公益服务、困境群体帮扶、革命老区公益服务三大项目方向。

第五部分  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保障

(一)推进党组织建设

基金会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

具体措施:

1. 梳理基金会正式党员情况,对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按程序申请建立党支部;

2.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

3. 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先行开展党的工作,通过党员联系群众、组织理论学习等方式,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4. 积极在基金会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注重把项目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二)推进党建入章

按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推动将党建工作有关内容写入基金会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任务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使党组织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具体措施:

1. 在章程修订中增加党建工作专章或专门条款;

2. 明确党组织在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3. 明确党组织对基金会重大事项决策的政治把关作用;

4. 党建入章事项按程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规范党组织活动

党组织建立后,应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

具体措施:

1.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上好党课;

2. 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学习与公益实践相结合;

4.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5. 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管理工作。

(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基金会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基金会正确政治方向。

具体措施:

1. 党组织对基金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活动进行政治把关,确保不偏离正确政治方向;

2. 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3. 党组织支持理事会和秘书处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不取代业务决策;

4. 围绕公益项目开展党建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项目执行、志愿者服务、捐赠人沟通等业务环节;

5. 教育引导基金会工作人员和捐赠人听党话、跟党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基金会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公益环境。

具体措施:

1. 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资金使用、项目采购、合作单位选择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

3.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 对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纪律教育,强化规矩意识。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行水平

(一)健全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

基金会应依据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对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合作事项、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操作:

1. 每年至少召开规定次数理事会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2. 重大事项实行会前材料审阅、会中充分讨论、会后书面记录;

3. 监事会对项目执行、财务支出、信息公开、合同履行等事项开展监督;

4. 对涉及关联交易、利益冲突、重大捐赠、重大支出等事项,严格执行回避和决策程序。

(二)完善秘书处执行机制

秘书处是基金会日常执行机构,应明确秘书长、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人员、项目助理等岗位职责。

具体操作:

1. 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

2. 建立周例会、月度复盘、季度总结机制;

3. 对每个公益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执行负责人、财务对接人、档案管理人;

4. 建立任务清单、进度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清单

基金会应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清单,明确哪些事项必须提交理事会审议,哪些事项可由秘书处按制度执行。涉及政治方向、意识形态、重大公益活动等事项,应听取党组织意见。

重大事项可包括:

1. 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2. 重大公益项目立项;

3. 大额资金使用;

4. 定向捐赠协议签署;

5. 合作单位遴选;

6. 项目变更、延期、终止;

7. 制度修订;

8. 信息公开内容发布;

9. 涉及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的事项。

三、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合规运行基础

基金会应围绕“党、人、财、物、事、数、信”七个方面,建立基础制度体系。

制度类别

主要制度

重点内容

党建类

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建活动

治理类

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集、表决、回避、纪要、决策留痕

财务类

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

专款专用、票据合规、审批流程、单独核算

项目类

项目管理办法

立项、执行、验收、评估、归档

募捐类

定向募捐管理制度

募捐对象、用途说明、协议签署、信息反馈

信息类

信息公开制度

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年度报告、捐赠披露

风控类

风险防控制度

合同审核、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执行风险

实施要求:

1. 所有定向捐赠应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目的、款物用途、执行计划、管理费用、信息反馈、剩余财产处理等内容。

2. 定向捐赠财产应设立专项明细账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与自有资金混同。

3. 未经捐赠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受益人、用途或项目核心内容。

4.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形成结项报告,并向捐赠人反馈资金使用和项目成效。

5. 捐赠人要求公开捐赠财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基金会应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四、优化公益项目体系,打造中医公益特色品牌

基金会应围绕章程业务范围,结合前期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三大项目方向、五个重点子项目”的项目体系。

(一)三大项目方向

1. 中医公益健康服务方向:围绕中医义诊、健康科普、慢病咨询、基层健康服务,推动优质中医资源下沉乡村、社区和革命老区。

2. 困境群体救助帮扶方向:围绕困境儿童、残障儿童、孤儿、贫困家庭儿童、困境老人、重大疾病致贫家庭,开展精准救助和持续帮扶。

3. 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公益支持方向:围绕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灾区等区域,开展健康义诊、物资援助、公益慰问、基层服务能力支持等活动。

(二)五个重点子项目

1.“爱心义诊 健康同行”中医公益义诊项目

项目定位:基金会核心品牌项目之一。

项目内容:组织中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义诊、健康咨询、养生科普、慢病指导等服务。

实施区域:优先面向乡村、社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

执行重点:建立专家资源库;建立义诊活动标准流程;建立受益人登记和隐私保护机制;建立物资发放清单;建立活动影像、新闻稿、结项报告归档机制。

规划期内,该项目计划持续开展系列义诊活动,逐步拓展服务区域,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中医公益义诊品牌。

2.“杏林传花”名中医走进革命老区公益项目

项目定位:面向革命老区的特色公益项目。

项目内容:组织名中医走进革命老区,开展义诊、健康讲座、中医文化宣传、基层健康服务支持。

实施重点:提前与当地承接单位、社区、村镇、医疗机构或公益组织对接需求;明确专家资质、服务内容、活动流程和安全保障;对活动交通、食宿、场地、医疗秩序、应急处置作出安排;活动结束后形成完整项目档案。

规划期内拟选择革命老区开展首期义诊活动,后续根据执行情况逐步拓展至其他革命老区。

3. 困境儿童关爱项目

项目定位:对应基金会“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残障儿童、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业务范围。

项目内容:可围绕助学、助医、生活物资支持、心理关怀、成长陪伴等方向开展。

实施重点:建立困境儿童识别标准;通过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学校、公益组织等渠道核实需求;对资助对象建立档案;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资助资金和物资使用进行跟踪反馈。

4. 困境老人关怀项目

项目定位:对应基金会“支持社会老年福利机构和困境中的老年群体”业务范围。

项目内容:可围绕老年健康义诊、慢病管理、生活慰问、助老物资支持、老年福利机构支持等方向开展。

实施重点:优先关注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人;与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志愿者组织合作;避免简单慰问化,逐步增加持续关怀和服务内容;建立受益老人信息保护机制。

5. 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救助项目

项目定位:对应基金会“资助因重大疾病致贫的家庭”业务范围。

项目内容:可围绕重大疾病家庭医疗救助、康复支持、生活救助、心理支持等方向开展。

实施重点:建立申请、审核、公示或内部复核、资助发放、跟踪反馈流程;对医疗票据、诊断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等材料进行审核;明确资助标准、资助上限和审批权限;对资助结果进行回访,确保资金和物资用于既定用途。

五、建立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

基金会所有公益项目应按照“立项—执行—监督—结项—评估—归档—公开”的闭环流程运行。

(一)项目立项

每个项目启动前应形成项目立项材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受益对象、实施区域、实施时间、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合作单位、风险预案、预期成效、信息公开安排。

(二)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做到:按照批准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核心内容;建立执行台账;对资金支出、物资采购、物资发放、专家服务、交通食宿等留存凭证;对活动现场进行影像记录;对受益人信息进行登记和隐私保护;对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三)项目监督

监事会、秘书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共同对项目执行进行监督。监督重点包括:项目是否按照立项方案执行;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协议和预算;物资采购和发放是否真实合规;受益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或声誉风险;是否存在虚假记录、重复资助、资金挪用等问题。

(四)项目结项

项目结束后应形成结项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受益人数和受益范围、资金使用明细、物资发放明细、项目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建议、影像资料和档案清单。

(五)项目评估

基金会应每年对重点项目开展一次内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完成度、资金使用效率、受益人满意度、合作单位配合度、项目风险情况、项目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六)项目归档

每个项目应建立独立档案,做到“一项目一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立项材料、审批记录、捐赠协议、执行方案、预算和决算、采购和发放凭证、受益人资料、影像资料、结项报告、信息公开材料、捐赠人反馈材料。

六、规范定向募捐与捐赠人服务

基金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应严格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定向募捐,重点面向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及其他特定对象开展定向募捐。

(一)规范定向募捐流程

定向募捐前应明确: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项目实施计划、受益对象范围、资金使用安排、管理费用安排、信息反馈方式、捐赠协议签署安排。

(二)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对于定向捐赠,基金会应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协议应载明捐赠人信息、捐赠款物种类和数量、捐赠用途、交付方式和时间、管理费用约定、信息反馈方式、违约责任、协议变更和解除条件等。捐赠协议一式两份,基金会和捐赠人各执一份。基金会对捐赠协议编号管理,建立捐赠协议台账。

(三)建立捐赠人沟通与反馈机制

基金会应建立分层分类的捐赠人沟通机制:

1. 对年度大额捐赠人,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项目进展沟通,提供书面项目反馈材料;

2. 对一般定向捐赠人,在项目结项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结项反馈;

3. 对所有捐赠人,定期寄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和项目年度成果汇编;

4. 捐赠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提出询问的,基金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捐赠人交流活动,邀请捐赠人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基金会发展动态。

(四)捐赠人权益保护

基金会应充分尊重和保护捐赠人合法权益:

1. 捐赠人有权查询其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财产;

3. 捐赠人单独捐赠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设立的公益项目,捐赠人可以要求基金会以其名义冠名(在法律法规和章程允许范围内);

4. 捐赠人不愿公开其名称、捐赠数额等信息的,基金会应尊重其意愿,不予以公开;

5. 对于捐赠协议履行完毕后出现的剩余财产,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协议未约定的,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用于相关公益项目,并向捐赠人说明。

(五)定向募捐合规要点

基金会开展定向募捐应严格遵守以下合规要求:

1. 不得通过互联网、媒体、公开场合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活动;

2. 不得在朋友圈、公众号、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募捐信息;

3. 不得诱导不特定对象进行捐赠;

4. 定向募捐对象应限于基金会发起人、理事会成员、会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对象;

5. 每次定向募捐活动应留存募捐方案、沟通记录、捐赠协议、到账凭证等完整档案;

6. 接受非现金捐赠(实物、股权、无形资产等)应进行合理评估,按规定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

七、加强专业服务能力建设

(一)专家资源库建设

中医公益义诊是基金会的核心业务特色,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中医专家队伍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具体措施:

1. 建立中医专家信息库,收录专家姓名、专业领域、职称、执业资质、服务意愿、可服务区域等信息;

2. 与河南、山东、河北、广东、江苏、陕西、山西等地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拓展专家来源;

3. 对参与基金会公益服务的专家颁发志愿服务或专家证书,建立专家服务记录;

4. 定期组织专家交流活动,提升义诊服务的专业性和一致性;

5. 建立专家服务评价机制,对服务态度、专业水平、群众反馈进行综合评估。

(二)志愿者队伍建设

基金会应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机制,为公益项目提供人力支持。

具体措施:

1. 制定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志愿者招募条件、服务内容、权利义务、保险保障等;

2. 在义诊活动、物资发放、受益人登记、档案整理等岗位安排志愿者参与;

3. 活动前开展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项目背景、服务规范、医疗安全、隐私保护、应急处理等;

4. 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

5. 活动结束后颁发志愿服务证明,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

(三)合作单位管理

基金会项目执行涉及地方承接单位、医疗机构、社区组织、基层政府部门等多方合作,应建立规范的合作单位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

1. 建立合作单位准入评估机制,对其资质、信誉、执行能力进行评估;

2. 与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服务内容、安全责任、信息保密等;

3. 对合作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4. 建立合作单位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长期合作、执行规范的单位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四)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具备慈善项目管理、财务合规、法务风控、传播推广等基本专业能力。

具体措施:

1. 每年安排秘书处人员参加慈善组织政策法规、项目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2. 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慈善管理等职业资格学习;

3. 定期组织行业交流,学习其他基金会的先进经验;

4. 建立岗位学习机制,新入职人员须学习基金会章程、党建工作要求、财务制度、项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八、推进数字化管理与档案建设

(一)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基金会应对所有公益项目建立电子台账,记录项目基本信息、执行进度、资金使用、受益人数、合作单位等关键数据。台账应做到实时更新、可查询、可统计。

(二)捐赠人信息管理

建立捐赠人信息档案,记录捐赠人基本信息、捐赠历史、沟通记录、偏好需求等。捐赠人信息管理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捐赠人信息。

(三)财务台账规范化

基金会财务应实现精细化管理,做到:

1. 每个项目单独核算,设立项目明细账;

2. 每笔支出有审批、有凭证、有记录;

3. 定期编制项目财务报表,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4. 年度终了及时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合规。

(四)档案规范化管理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建档案、项目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档案、人事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

1. 项目档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保存;

2. 电子档案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档案借阅、查阅、复制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4. 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信息公开内容

基金会应依法依规定期公开以下信息:

1. 基金会基本信息: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信息等;

2. 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3. 公益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执行地点、受益人数、资金使用、物资发放、项目成效等;

4. 捐赠情况:接受捐赠款物总额、主要捐赠人(经捐赠人同意)、大额捐赠使用情况等;

5. 管理费用情况:年度管理费用总额和占当年总支出比例;

6. 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 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公开渠道

基金会应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1. 基金会官方网站或公众号;

2. 深圳市民政局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

3. 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并接受年度检查;

4. 捐赠协议约定的其他信息反馈渠道。

(三)信息公开时限

1. 基金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

2. 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并在官方渠道公开;

3. 公益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公开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4. 重大捐赠、重大支出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开。

(四)公信力建设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基金会应通过规范运作、信息公开、专业服务持续提升公信力:

1. 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和社会公众监督;

2. 每年接受第三方财务审计,审计报告依法公开;

3. 对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询问及时回应;

4.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涉及基金会的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政治方向风险防控

1. 坚持党组织对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确保基金会各项活动不偏离正确政治方向;

2.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对公开传播内容进行政治审查;

3. 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和政治鉴别力。

(二)法律合规风险防控

1. 定期梳理基金会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内部制度和操作流程;

2. 重大合同、协议签署前进行法务审核;

3. 确保所有业务活动在章程业务范围内开展,不超范围活动;

4. 关注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捐赠票据使用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三)财务风险防控

1. 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出纳和会计分设;

2. 资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重大支出经理事会审议;

3. 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现金、票据,确保账实相符;

4.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资金安全保值为首要原则;

5. 管理费用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不超比例列支。

(四)项目执行风险防控

1. 项目立项前进行可行性评估和风险评估;

2. 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对天气变化、人员安全、医疗事故、物资短缺等突发情况作出安排;

3. 跨区域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4. 义诊活动中涉及的医疗行为应明确法律边界,避免超出公益义诊范围;

5. 受益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隐私泄露。

(五)声誉风险防控

1. 建立项目传播审核机制,对外发布的新闻稿、图文、视频等内容须经项目负责人和秘书长审核;

2. 对外宣传应真实、准确,不夸大项目成效,不虚构受益人数;

3. 建立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对涉及基金会的负面信息及时核实、回应;

4. 基金会工作人员和合作方在对外交流中应维护基金会形象,不发表与基金会宗旨不符的言论。

(六)安全风险防控

1. 义诊活动现场应配备基本急救设备和药品,制定医疗应急处置流程;

2. 为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志愿者、专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 跨区域活动应关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天气变化等因素;

4. 建立活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

5. 活动结束后进行安全总结,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复盘。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基金会理事会是本规划实施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安排。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规划实施中的政治方向、重大原则问题进行把关。秘书处是规划实施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推进落实、定期汇报。监事会负责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资金使用、项目执行进行监督。

基金会应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机制,每年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

二、党建保障

基金会把党建工作纳入规划总体布局,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1. 党组织围绕规划实施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党员在规划实施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项目执行、志愿服务、捐赠人服务等岗位冲锋在前;

3. 党建活动与公益项目相结合,在义诊活动、革命老区服务、困境群体帮扶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 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制度保障

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制度修订、新建工作,由秘书处牵头,在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各项制度应与规划目标保持一致,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不矛盾冲突。对于规划中提出的新机制、新流程,应在2024年底前完成首批核心制度的制定和发布,2025年逐步完善配套制度。

四、经费保障

基金会应根据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管理费用和党建活动经费、能力建设支出。定向募捐应围绕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方向进行,确保募得款物与规划目标一致。基金会应保持合理的资金储备,确保在捐赠收入波动情况下仍能维持基本运营和已承诺项目的执行。

五、人才保障

基金会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充实秘书处工作力量。在现阶段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可通过兼职、志愿服务、合作单位派驻等方式弥补专业能力不足。中长期来看,基金会应培养一支稳定、专业、有责任感的执行团队,核心岗位(财务、项目)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注重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优化队伍结构。

六、监督评估

1. 理事会每年听取秘书处关于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对规划执行进度、存在问题、调整建议进行审议;

2. 党组织对规划实施中的政治方向、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3. 监事会对规划实施中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独立评估;

5. 规划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外部环境变化或基金会战略方向调整,经理事会审议可对规划进行修订。

第七部分  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目标和阶段安排,将2024年至202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时间

重点工作任务

预期成果

2024年下半年

1. 推进党建入章,启动党组织筹建工作
2.
完成章程配套制度梳理与制定
3.
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机制
4.
启动“爱心义诊 健康同行”系列公益活动
5.
建立定向捐赠人沟通机制

党建入章完成;基础制度清单形成;项目档案规范;系列义诊启动开展;捐赠人反馈机制建立

2025年上半年

1. 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2.
完善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
3.
完成专家资源库初步建设
4.
开展“爱心义诊 健康同行”多期义诊活动
5.
筹备革命老区专项义诊项目

党组织建立并规范运行;项目标准化流程发布;专家库入库专家不少于30人;义诊活动持续开展;革命老区项目完成筹备

2025年下半年

1. 执行革命老区义诊项目并完成结项
2.
启动困境儿童关爱或困境老人关怀试点项目
3.
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并完成首次集中公开
4.
开展年度项目评估和组织生活会

革命老区项目结项归档;试点项目启动;信息公开常态化;党建活动规范化;年度评估报告完成

2026年上半年

1. 持续开展“爱心义诊 健康同行”系列义诊活动
2.
推进困境群体帮扶试点项目
3.
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
4.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党建工作专项检查

义诊活动累计开展多期;试点项目初见成效;志愿者队伍稳定;中期评估报告完成

2026年下半年

1. 拓展革命老区公益服务范围
2.
形成3个以上成熟项目模式
3.
加强品牌传播和社会影响力建设
4.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5.
启动2027年度规划目标冲刺

项目体系基本成型;品牌识别度提升;党建业务融合初见成效;捐赠人网络进一步拓展

2027年

1. 全面完成规划各项任务目标
2.
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和党建工作总结
3.
总结规划实施经验
4.
研究制定下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规划目标基本实现;终期评估报告完成;党建工作形成特色;下一周期规划启动编制

第八部分  附则

一、本规划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二、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理事会审议可进行修订。

三、基金会各部门、各项目团队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岗位和具体项目。

四、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基金会有关发展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以本规划为准。



深圳市中通国医慈善基金会

2024年6月